何蓮萍先生(born)/女士:
您委托我(I)所辦理的(of)“HYUNDAI”商标業務,現已收到(arrive)國(country)家商标主管部門下發的(of)重要(want)官方文件,但由于(At)您的(of)聯系方式發生(born)變更,我(I)所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無法與您取得聯系。請您或相關知情人(people)士看到(arrive)公告與我(I)所聯系!
聯系人(people):鄭小姐
聯系電話:82073480
特此通知!
鼎一知识产权
2011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