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倫藥業近日宣布其曆時(hour)一(one)年的(of)專利糾紛案,獲得終審勝訴。就“大(big)冢制藥與科倫藥業關于(At)聚丙烯塑料安瓿專利糾紛”一(one)案,山東省高級人(people)民法院已作(do)出(out)終審判決,駁回大(big)冢制藥的(of)上(superior)訴請求,維持此前青島中院作(do)出(out)的(of)一(one)審判決結果。
去年9月,中國(country)大(big)冢制藥有限公司認爲(for),湖北科倫所生(born)産的(of)“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針”侵犯了(Got it)該公司的(of)“新型塑料注射安瓿”實用(use)新型專利權。大(big)冢制藥有限公司是(yes)一(one)家中日合資的(of)制藥企業。其主營産品跟科倫藥業相同,均是(yes)大(big)輸液。
随後,大(big)冢制藥以(by)此爲(for)由向青島中院提起訴訟,訴訟對象爲(for)湖北科倫和(and)其母公司科倫藥業。而科倫藥業卻表示,“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針”系湖北科倫獨立研究和(and)開發,具有完整知識産權。
多方調查後,青島中院作(do)出(out)一(one)審判決,認定科倫藥業的(of)“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針”産品與大(big)冢制藥“新型塑料注射安瓿”不(No)屬于(At)等同特征,不(No)在(exist)大(big)冢制藥涉案專利權的(of)保護範圍,駁回大(big)冢制藥的(of)實用(use)新型專利權的(of)訴訟請求。
一(one)審判決後,大(big)冢制藥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上(superior)訴。山東高院審理認爲(for),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适用(use)法律正确,應予維持,遂駁回大(big)冢制藥上(superior)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
科倫藥業稱,湖北科倫制造的(of)塑料安瓿産品采用(use)BFS三合一(one)無菌生(born)産技術,已于(At)今年6月上(superior)市。它具有産品質量安全性高、易于(At)使用(use)、節能環保、标識清晰、抗壓且便于(At)物流轉運等優點。
“後續産品已形成梯隊,會在(exist)未來(Come)二到(arrive)三年陸續上(superior)市。”科倫藥業稱,其看好塑料安瓿小針包裝在(exist)國(country)内市場的(of)發展前景。
公開資料顯示,科倫藥業生(born)産和(and)銷售包括輸液、粉針、凍幹粉針在(exist)内的(of)共計551個(indivual)品種912種規格的(of)産品,是(yes)全球最大(big)的(of)大(big)輸液專業制造商和(and)運營商。(尹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