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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典案例

百度稱著作(do)權受損 狀告奇虎抄襲敗訴

發布時(hour)間:2013年09月29日   發布人(people):鼎一集團   閱讀數:690 次

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認爲(for)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抄襲百度站長平台文檔,起訴對方侵犯著作(do)權。近日,西城法院一(one)審判決駁回了(Got it)百度的(of)訴訟請求。

 

百度公司訴稱,奇虎公司在(exist)未經許可、授權的(of)情況下,抄襲百度公司創作(do)的(of)百度站長平台文檔,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傳播,侵犯了(Got it)百度公司著作(do)權。由于(At)雙方存在(exist)同業競争,奇虎公司的(of)侵權行爲(for)給百度公司造成了(Got it)巨大(big)的(of)經濟損失,故請求法院判定奇虎公司立即停止侵權、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并公開道歉。

 

奇虎公司稱,兩公司網站的(of)内容并不(No)相同,雙方相同或近似的(of)内容都是(yes)遵循行業通行的(of)标準,奇虎公司也是(yes)自己創作(do)的(of)。

 

西城法院認爲(for),百度公司主張被侵權的(of)全部内容或因缺乏獨創性,或囿于(At)“表達有限”,均不(No)屬于(At)受著作(do)權法保護的(of)具有獨創性的(of)表達,不(No)是(yes)著作(do)權法意義上(superior)的(of)作(do)品,判決駁回了(Got it)其訴訟請求。(裴曉蘭)

上(superior)一(one)條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