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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銷售冒牌發膠 男子被判刑3年半

發布時(hour)間:2009年11月17日   發布人(people):鼎一集團   閱讀數:674 次
    日前,因犯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(of)注冊商标标識罪被判刑的(of)巫某,又被起訴要(want)求其承擔侵權的(of)民事賠償責任。廣東揭陽市中級人(people)民法院一(one)審作(do)出(out)巫某賠償該商标權人(people)5萬元的(of)民事判決。

    經法院審理查明原告廣東廣州原野化妝品有限公司(下稱原野公司)于(At)1994年11月9日經登記注冊成立,自1996年至2006年期間,原野公司經依法受讓和(and)自行申請注冊取得“原野”、“YUANYE”系列注冊商标專用(use)權。

    2008年,被告巫某得知原野公司生(born)産的(of)“原野”特硬定型發膠等化妝品很暢銷,便産生(born)了(Got it)假冒原野公司産品并出(out)售牟利的(of)念頭。同年10月5日,巫某提供事先準備的(of)樣品,到(arrive)廣東廣州市委托他(he)人(people)仿冒生(born)産上(superior)述産品的(of)塑料瓶及配套商标标識、包裝材料。同月,巫某又委托同村一(one)村民生(born)産仿冒産品的(of)外包裝箱,并再次到(arrive)廣州市購買生(born)産特硬定型發膠等化妝品的(of)原材料,連同委托生(born)産的(of)塑料瓶及配套商标标識、包裝材料一(one)并托運到(arrive)廣東普甯市軍埠鎮某村其家中。同年12月31日,廣東普甯市公安局查處巫某的(of)家庭工場,并查獲仿冒“原野”特硬定型發膠成品等物品一(one)批。巫某在(exist)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(hour)承認了(Got it)生(born)産、銷售假冒“原野”化妝品,并将部分假冒産品托運到(arrive)廣州市由其子巫某松銷售的(of)事實。此外,其子巫某松曾于(At)2008年12月31日在(exist)廣州市白雲區被當地(land)工商部門查獲經營假冒的(of)“原野”特硬定型發膠等化妝品,并受到(arrive)相應的(of)行政處罰。今年7月7日,廣東普甯市人(people)民法院認定巫某犯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(of)注冊商标标識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(indivual)月,并處罰金人(people)民币2萬元。
上(superior)一(one)條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