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共同體商标條例
(1993年12月20日 第(EC)40/94号令) 歐洲聯盟理事會,根據歐共體條約,特别是(yes)該條約第235條、根據歐洲委員會的(of)建議、根據歐洲議會的(of)意見、根據經濟和(and)社會委員會的(of)意見,鑒于(At)需要(want)通過建立一(one)個(indivual)運作(do)良好和(and)能提供像國(country)家市場同樣條件的(of)歐洲内部市場以(by)促進整個(indivual)歐共體經濟活動的(of)和(and)協、持續、穩定的(of)發展;鑒于(At)建立這(this)樣一(one)個(indivual)市場并使其日益成爲(for)一(one)個(indivual)統一(one)的(of)市場,不(No)僅必須消除阻礙商品和(and)服務自由流通的(of)障礙,建立一(one)種
2023-02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