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析外觀專利侵權判定中的(of)設計空間
淺析外觀專利侵權判定中的(of)設計空間一(one)、設計空間的(of)含義在(exist)我(I)國(country)的(of)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(of)判定中,主要(want)是(yes)依據《最高人(people)民法院關于(At)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(use)法律若幹問題的(of)解釋》中的(of)第九條、第十條和(and)第十一(one)條,三條明确規定了(Got it):判斷主體爲(for)“一(one)般消費者”,判斷範圍是(yes)“相同或近似類别産品”,判斷方法爲(for)“整體比較”法。但這(this)種判定模式中在(exist)實際應用(use)過程中出(out)現越來(Come)越多的(of)缺陷和(and)不(No)足:“一(one)般消費者”的(of)定義分裂,“整體比較”的(of)範圍變化不(No)确
2017-04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