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南山區自主創新産業發展專項資金補貼政策

發布時(hour)間:2016年05月17日   發布人(people):鼎一集團   閱讀數:2392 次

以(by)下項目申報時(hour)間:以(by)區政府發布的(of)申報通知爲(for)準

南山區國(country)内外發明專利資助

一(one)、申報對象和(and)條件:

計劃支持的(of)對象爲(for)區内企事業單位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。

二、資助項目及标準

1、資助當年度國(country)内發明專利申請:

(1)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(of)每項發明專利一(one)次性資助2500元

(通過PCT途徑進入中國(country)國(country)内實審階段的(of)發明專利不(No)再資助);

(2)在(exist)香港、澳門和(and)台灣地(land)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(of)一(one)次性資助2500元。

每個(indivual)單位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年度國(country)内發明專利資助總額不(No)超過1000萬元。

2、資助當年度國(country)外發明專利申請:

(1)通過PCT途徑向國(country)外申請發明專利的(of),國(country)際階段每項一(one)次性資助1萬元,國(country)家階段并獲授權每項一(one)次性資助1萬元,同一(one)項發明專利申請向多個(indivual)國(country)家提出(out)時(hour),最多資助向2個(indivual)國(country)家的(of)申請;

(2)通過其他(he)途徑向國(country)外申請發明專利并獲授權的(of),每項一(one)次性資助1.5萬元,同一(one)項發明專利申請向多個(indivual)國(country)家提出(out)時(hour),最多資助向2個(indivual)國(country)家的(of)申請。

每個(indivual)單位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年度國(country)外發明專利資助總額不(No)超過1000萬元。

推動企業實施名牌戰略。

對新評爲(for)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、廣東省著名商标的(of)企業分别給予50萬元和(and)15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(同一(one)商标最高獎勵50萬元),新評爲(for)廣東省名牌産品的(of)企業給予3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。

支持企事業單位舉辦或參加專業交流活動。

支持區内企事業單位、行業協會和(and)有關機構舉辦或參加具有較高知名度、屬于(At)南山區文化産業重點發展産業領域、行業帶動性強的(of)專業交流活動,對每個(indivual)活動按不(No)超過實際發生(born)費用(use)50%的(of)比例給予資助;參加境内專業交流活動資助金額最高不(No)超過50萬元;參加境外專業交流活動資助金額最高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

促進知識産權保護。

鼓勵企事業單位進行版權、著作(do)權登記。對獲得版權、著作(do)權登記的(of),每項一(one)次性給予不(No)超過其登記費用(use)和(and)代理費用(use)總額,且最高不(No)超過2500元獎勵。

 鼓勵企事業單位參加文化産業重大(big)展會。

1. 對文化企事業單位單獨參加重大(big)文化産業展會的(of),按不(No)超過實際場租費50%的(of)比例給予補貼,每項會展補貼總額不(No)超過20萬元;對組織我(I)區企業參加重大(big)文化産業展會的(of),按不(No)超過組織單位實際發生(born)費用(use)50%的(of)比例給予補貼,每項會展補貼總額不(No)超過50萬元;

2. 對區政府組織企業參加深圳“文博會”的(of)相關費用(use),包括組織宣傳費用(use)、場地(land)租金、南山展區布展費等,按實際發生(born)額度給予相應補貼;

3. 對我(I)區“文博會”分會場的(of)各承辦單位,分别給予30萬元的(of)專項補貼,獲評爲(for)市優秀分會場的(of),按照深圳市獎勵金額予以(by)配套獎勵;對我(I)區“文博會”專項活動的(of)各承辦單位,按照活動實際發生(born)費用(use)的(of)50%,最高不(No)超過20萬元的(of)标準給予專項補貼。

扶持鼓勵企業拓展國(country)内外市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. 支持企業國(country)際營銷網絡建設。企業在(exist)境外設立企業或機構,主要(want)從事國(country)際營銷、品牌經營、産品展示、商品配送等多種形式的(of)經營活動,緻力于(At)拓展海外市場,宣傳南山投資環境、促進南山與當地(land)經貿交流發展的(of),對其獲得深圳市企業國(country)際化拓展、國(country)際營銷網絡建設項目财政支持額給予50%以(by)内最高100萬元的(of)配套支持。

2. 鼓勵企業參展活動。鼓勵出(out)口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活動。參加境外重點展會的(of)出(out)口企業,給予不(No)超過50%最高100萬元的(of)展位費補貼。已獲市補助的(of),市、區補助比例合計不(No)超過100%。

3. 鼓勵開展市場拓展及招商推介活動。企業參加政府組織或發布的(of)國(country)内、國(country)外重要(want)展會,給予參展費用(use)補貼;對于(At)承辦政府組織舉辦的(of)市場拓展、招商推介、學術交流、推廣對接、展覽展銷等活動的(of)機構或企業,給予承辦費用(use)補貼。

4. 支持企業利用(use)政策性保險控制市場風險。對于(At)購買國(country)家指定從事出(out)口信用(use)保險業務的(of)專業保險機構一(one)年期以(by)内出(out)口信用(use)保險的(of)企業,按不(No)超過企業實際支付保費50%的(of)比例給予補助(已獲市補助的(of),市、區補助比例合計最高不(No)超過100%),每年度每家企業補助總額不(No)超過300萬元。對于(At)購買國(country)家指定從事出(out)口信用(use)保險業務的(of)專業保險機構對外投資保險的(of)企業,按不(No)超過企業實際支付保費50%的(of)比例給予補助(已獲市補助的(of),市、區補助比例合計最高不(No)超過100%),每年度每家企業補助總額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

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計劃。

一(one)、申報對象和(and)條件:

l 在(exist)南山區新建設的(of)新型研發機構。

l 新型研發機構是(yes)指投資主體多元化,建設模式國(country)際化,運行機制市場化,管理制度現代化,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相結合,産學研緊密結合的(of)獨立法人(people)組織。新型研發機構是(yes)區域創新體系的(of)重要(want)組成部分,是(yes)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(of)重要(want)生(born)力軍。

l 新型研發機構的(of)建設方式包括:

① 經廣東省或深圳市認定的(of)在(exist)南山區内新建設的(of)新型研發機構。

② 各級政府(國(country)家、省、市、區)和(and)其他(he)企、事業單位或組織合作(do)建設落戶在(exist)南山的(of)研發機構。

③ 國(country)家級研發機構、央企在(exist)南山區單獨設立或和(and)其他(he)企、事業單位或組織合作(do)建設的(of)研發機構。

④ 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在(exist)南山區單獨設立或和(and)其他(he)企、事業單位或組織合作(do)建設的(of)研發機構。

⑤ 南山區内年銷售收入100億元(含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大(big)型骨幹企業在(exist)區内單獨設立或和(and)其他(he)企、事業單位或組織合作(do)建設的(of)研發機構。

⑥ 南山區内高校、科研機構在(exist)區内和(and)其他(he)企、事業單位或組織合作(do)建設的(of)研發機構。

二、資助項目及标準

1. 計劃支持内容爲(for)新型研發機構初創期建設補貼。

2. 補貼用(use)于(At)新型研發機構的(of)設備購置、場地(land)租用(use)、研發人(people)員費用(use),按實際發生(born)的(of)費用(use)補貼。

3. 單個(indivual)機構支持總額不(No)超過1000萬元,其中經廣東省或深圳市認定的(of)在(exist)南山區内新建設的(of)新型研發機構支持總額不(No)超過300萬afei元。單個(indivual)機構隻能獲得一(one)次補貼。

鼎一知识产权自2010年起就成立了(Got it)政府補貼項目申報中心,至今已成功輔導申報:平安科技、後河網、華大(big)集成、配天智造、大(big)疆創新科技、易萬創新科技、雷柏科技、衡泰科技、雲客科技、格視智能科技……百餘家企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