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深圳市各區馳著名商标資助金額
區 |
中國(country) |
廣東省 |
中國(country) |
廣東省 |
馳名商标 (單位:萬) |
著名商标 (單位:萬) |
名牌産品 (單位:萬) |
名牌産品 (單位: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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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湖區 |
30 |
20 |
30 |
20 |
福田區 |
/ |
/ |
/ |
/ |
南山區 |
50 |
15 |
/ |
30 |
寶安區 |
100 |
30 |
100 |
30 |
龍崗區 |
20 |
10 |
10 |
/ |
鹽田區 |
20 |
10 |
/ |
10 |
龍華新區 |
100 |
50 |
100 |
50 |
光明新區 |
≦20 |
≦10 |
≦20 |
≦10 |
坪山新區 |
30 |
10 |
30 |
10 |
資助詳情如下:
羅湖區
u 對上(superior)一(one)年度獲得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或中國(country)名牌産品的(of)企業,給予一(one)次性扶持30萬元;
u 對上(superior)一(one)年度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标、廣東省名牌産品(工業類)的(of)企業,給予一(one)次性扶持20萬元。
u 對獲得以(by)上(superior)榮譽的(of)同一(one)企業,給予扶持的(of)金額不(No)超過50萬元。
南山區
對新評爲(for)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、廣東省著名商标的(of)企業分别給予50萬元和(and)15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(同一(one)商标最高獎勵50萬元),新評爲(for)廣東省名牌産品的(of)企業給予3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。
寶安區
u 對獲得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或中國(country)名牌産品的(of),給予10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;
u 對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标或名牌産品的(of),給予3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獎勵。
鹽田區
u 對上(superior)一(one)年度企業獲得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的(of)産品,每件商标一(one)次性資助20萬元;
u 對上(superior)一(one)年度企業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标、廣東省名牌的(of)産品,每件商标、産品一(one)次性資助10萬元。
龍華新區
u 對首次獲得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或中國(country)名牌産品的(of),給予一(one)次性獎勵100萬元;
u 對首次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标、廣東省名牌産品的(of),給予一(one)次性獎勵50萬元。
龍崗區
u 首次獲得“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”或“廣東省著名商标”的(of)企業。續期者不(No)在(exist)扶持範圍。企業應在(exist)獲得相關認定的(of)當年或次年提出(out)扶持申請。
u 獲得“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”的(of)企業給予2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扶持;獲得“廣東省著名商标”的(of)企業給予1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扶持。一(one)個(indivual)企業隻有一(one)個(indivual)商标可享受商标扶持政策。
光明新區
u 對獲得廣東省名牌産品的(of)企業、廣東省著名商标、廣東省名牌企業稱号的(of)企業給予不(No)超過10萬元的(of)獎勵。
u 對獲得中國(country)名牌産品、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、中國(country)原産地(land)域保護産品的(of)企業給予不(No)超過20萬元的(of)獎勵。
坪山新區
u 對獲得中國(country)名牌産品、中國(country)馳名商标、中國(country)原産地(land)域保護産品的(of)企業給予30萬元資助。
u 對獲得廣東省名牌産品、廣東省著名商标、廣東省名牌企業稱号的(of)企業給予10萬元的(of)資助。
u 同一(one)名牌産品、商标和(and)稱号隻能獲得一(one)次資助;同一(one)企業每年度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總額最高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