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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藥加多寶之争引法理争議 加多寶申請複議

發布時(hour)間:2013年02月20日   發布人(people):鼎一集團   閱讀數:926 次

因爲(for)王老吉大(big)健康有限公司起訴廣東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一(one)案,廣州市中級人(people)民法院近日簽署了(Got it)“訴中禁令”強制執行令。

  這(this)一(one)禁令立即引起了(Got it)各方争議。抛開廣藥與加多寶雙方的(of)“亂戰”不(No)談,法律界人(people)士争議的(of)焦點在(exist)于(At),訴中禁令是(yes)知識産權法系的(of)範疇,涉嫌虛假宣傳屬于(At)《反不(No)正當競争法》,是(yes)否适用(use)訴中禁令值得商榷。

  法理争議

  20121130日,王老吉以(by)廣東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行爲(for)、構成不(No)正當競争爲(for)由向廣州市中院提出(out)索賠千萬元的(of)訴訟,同時(hour)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。同年1227日,廣州市中院專門就訴中禁令事項組織雙方進行聽證。

  法院認爲(for),爲(for)避免正在(exist)實施的(of)虛假宣傳行爲(for)對本案原告即“王老吉”商标權人(people)的(of)合法權益造成難以(by)彌補的(of)損害,有必要(want)禁止加多寶及在(exist)經營場所擺放相關廣告牌的(of)彭某實施上(superior)述虛假宣傳行爲(for)。

  北京市立方(廣州)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延喜對《第一(one)财經日報》分析,廣州市中院極少下達“訴中禁令”,法院發出(out)這(this)一(one)禁令,即法院已認定廣東加多寶相關侵權行爲(for)是(yes)存在(exist)的(of),因此廣東加多寶最終敗訴的(of)可能性較大(big)。

  不(No)過,相比廣藥和(and)加多寶的(of)“各說各話”,“訴中禁令”本身的(of)法理依據更爲(for)外界所關注。不(No)少法律專家指出(out),對于(At)訴前、訴中禁令申請的(of)采納,法院一(one)般都很慎重,訴中禁令僅僅體現在(exist)知識産權法系,但涉及虛假宣傳的(of)不(No)正當競争中,并沒有關于(At)訴中禁令的(of)明确法律規定。

  即使在(exist)知識産權領域,該項制度的(of)确立也是(yes)在(exist)2000年之後。根據廣州市中院知識産權庭庭長黎熾森等人(people)2011年公開發表的(of)一(one)篇名爲(for)《知識産權訴訟禁令的(of)制度安排與适用(use)實踐》的(of)學術論文,加入WTO後,我(I)國(country)爲(for)适應TIPRS協議的(of)各項要(want)求,分别修訂了(Got it)《專利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著作(do)權法》,并在(exist)這(this)三部主要(want)的(of)知識産權部門法中增加了(Got it)關于(At)訴前臨時(hour)措施的(of)規定,确立了(Got it)該制度在(exist)知識産權領域的(of)法律地(land)位。

  加多寶代理律師、北京市大(big)成律師事務所姚岚說,本案的(of)案由是(yes)虛假宣傳糾紛,根據最高人(people)民法院《民事案件案由規定》,是(yes)第十五類不(No)正當競争糾紛,屬于(At)競争法領域,受《反不(No)正當競争法》調整。虛假宣傳糾紛所主張保護的(of)是(yes)市場競争秩序和(and)公平競争環境下經營者和(and)消費者的(of)合法權益,并不(No)是(yes)知識産權的(of)侵權保護。

  中院将釋疑

  劉延喜說,法院做出(out)一(one)個(indivual)裁定,一(one)般程序是(yes)先看被申請人(people)有什麽行爲(for),這(this)個(indivual)行爲(for)性質是(yes)什麽,法院依據哪些法條做出(out)裁定,“最重要(want)的(of)是(yes)看它依據了(Got it)哪些法律”。

  本報從廣州市中院獲得的(of)裁定顯示,該裁定是(yes)依照最高人(people)民法院《關于(At)貫徹執行〈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民法通則〉若幹問題的(of)意見(試行)》(下稱《意見》)第162條、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民事訴訟法》第一(one)百條、第一(one)百零八條、第一(one)百五十條第一(one)款第(四)項的(of)規定做出(out)的(of)。

  其中,《意見》第162條規定,在(exist)訴訟中遇有需要(want)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、消除危險的(of)情況時(hour),人(people)民法院可以(by)根據當事人(people)的(of)申請或者依職權先行作(do)出(out)裁定。

  201311日生(born)效的(of)新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(one)百條規定,人(people)民法院對于(At)可能因當事人(people)一(one)方的(of)行爲(for)或者其他(he)原因,使判決難以(by)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(people)其他(he)損害的(of)案件,根據對方當事人(people)的(of)申請,可以(by)裁定對其财産進行保全、責令其作(do)出(out)一(one)定行爲(for)或者禁止其作(do)出(out)一(one)定行爲(for);當事人(people)沒有提出(out)申請的(of),人(people)民法院在(exist)必要(want)時(hour)也可以(by)裁定采取保全措施。

  人(people)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可以(by)責令申請人(people)提供擔保,申請人(people)不(No)提供擔保的(of),裁定駁回申請。

  在(exist)法律界看來(Come),這(this)一(one)修改等于(At)是(yes)在(exist)現有專門法及司法實踐的(of)基礎上(superior),給予當事人(people)提出(out)訴中禁令申請的(of)權利,從程序法的(of)高度規定了(Got it)這(this)一(one)制度,從而解決所有案件類型中的(of)當事人(people)請求停止某行爲(for)的(of)臨時(hour)禁令問題。

  廣州市人(people)大(big)代表、廣東省律協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林泰松告訴記者,不(No)管是(yes)廣告用(use)語還是(yes)其他(he)方面,主要(want)看其是(yes)不(No)是(yes)一(one)種保全措施,而且申請方是(yes)否提供了(Got it)擔保。“不(No)管是(yes)知識産權還是(yes)其他(he)民事訴訟,假如是(yes)屬于(At)訴訟保全的(of)措施,申請方又提供了(Got it)擔保,法院都可以(by)下達這(this)樣的(of)一(one)個(indivual)限制性的(of)裁定。”

  “所以(by),雖然沒有明确講訴中禁令,但這(this)一(one)規定使得訴中禁令在(exist)其他(he)領域也有據可依。”劉延喜說。

  “由于(At)虛假宣傳對‘王老吉’這(this)個(indivual)商标構成侵權,這(this)也是(yes)知識産權的(of)範疇,所以(by)這(this)個(indivual)案子放在(exist)中院的(of)知識産權庭來(Come)審理。”一(one)位知情人(people)士告訴記者。

  對此法理适用(use)的(of)問題,本報記者日前聯系廣州市中院,尋求更詳細的(of)說明。中院方面表示,根據裁定,如果加多寶不(No)服本裁定,可以(by)向中院申請複議一(one)次。複議期間不(No)停止裁定的(of)執行。廣州市中院已于(At)217日收到(arrive)加多寶方面的(of)複議申請,在(exist)複議申請中亦涉及訴中禁令的(of)适用(use)問題。對此,廣州市中院方面表示将盡快對複議涉及的(of)問題進行正式的(of)回複。(林小昭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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