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公司“芯片侵權案”被判賠償2.34億美元
據中國(country)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美國(country)一(one)個(indivual)陪審團周五裁定,蘋果公司在(exist)未經許可情況下在(exist)iPhone和(and)iPad中使用(use)了(Got it)威斯康辛大(big)學的(of)芯片技術專利,因此判決蘋果應當賠償2.34億美元。
這(this)起訴訟實際上(superior)最早追溯到(arrive)2014年1月,當時(hour)美國(country)威斯康辛大(big)學校友研究基金會對美國(country)蘋果公司提起訴訟,稱蘋果侵犯了(Got it)威斯康辛大(big)學校友研究基金會在(exist)1998年命名的(of)一(one)項名爲(for)“預測電路”的(of)專利,這(this)項專利的(of)發明人(people)是(yes)威斯康辛大(big)學計算機科學教授古林達·索伊和(and)他(he)的(of)三名學生(born)。
本案焦點在(exist)于(At)蘋果iPhone5S、iPhone6和(and)iPhone6plus三款手機以(by)及蘋果某些版本的(of)iPad平闆電腦中所使用(use)的(of)A7、A8和(and)A8X這(this)三款處理器是(yes)否侵犯了(Got it)這(this)項名爲(for)“預測電路”的(of)專利?
美國(country)威斯康辛州的(of)西區聯邦法院在(exist)10月5号開庭審理這(this)樁訴訟,陪審團在(exist)14号做出(out)裁定,威斯康辛大(big)學校友研究基金會所持有的(of)這(this)項預測電路專利有效,蘋果公司在(exist)未經許可的(of)情況下使用(use)。這(this)項專利能夠有效的(of)優化計算機處理器的(of)性能。
随後審理進入第二階段,由陪審團審議蘋果公司所需要(want)支付的(of)賠償金額。在(exist)此之前,威斯康辛校友研究基金是(yes)要(want)求蘋果公司賠償4億美元。最終,經過陪審團的(of)審定認爲(for),蘋果公司應向威斯康辛大(big)學麥迪遜分校專利授權部門支付2.34億美元金額的(of)賠償。
新聞來(Come)源:央廣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