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~
2023年1月1日起,商标代理機構重新備案
2022年12月1日,《商标代理監督管理規定》正式實施。爲(for)保障商标代理機構和(and)從業人(people)員依法執業,加強商标代理機構和(and)從業人(people)員監管,規範商标代理行業秩序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将組織2022年11月30日(含)前已經備案的(of)商标代理機構進行重新備案。
重新備案的(of)機構應當在(exist)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提交重新備案申請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于(At)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重新備案;對符合要(want)求的(of)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及時(hour)予以(by)備案,通知有關機構并公開發布。
02~
2023年1月11日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啓用(use)“非正常申請”意見陳述書
日前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網站發布《關于(At)發布修訂版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和(and)電子申請數據标準規範的(of)通知》,自2023年1月11日起啓用(use)!涉及修訂的(of)紙件申請請求類表格64份;修訂的(of)電子申請請求類表格30份,新增42份。新增了(Got it)意見陳述書(關于(At)非正常申請)和(and)批量撤回專利申請聲明。
意見陳述書(關于(At)非正常申請)
啓用(use)的(of)專利紙件申請請求類表格,當事人(people)均可以(by)即時(hour)通過登錄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網站(http://www.cnipa.gov.cn)“政務服務”專欄下的(of)“表格下載”欄目查閱下載。
03~
2023年1月“專利業務辦理系統”上(superior)線!用(use)戶未按要(want)求完善信息前,不(No)能辦理國(country)家專利申請、專利繳費等業務
2023年1月上(superior)線的(of)“專利業務辦理系統”!實現對現有專利電子申請、電子票據、專利事務服務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電子申請平台、PCT國(country)際申請、外觀設計國(country)際申請等多個(indivual)業務系統注冊用(use)戶賬戶的(of)統一(one)管理和(and)統一(one)身份認證。
專利業務辦理系統上(superior)線後,隻有按要(want)求完善信息的(of)用(use)戶才能登錄并使用(use)專利 業務辦理系統,辦理國(country)家專利申請、PCT專利申請、專利繳費、專利事務服務等業務。用(use)戶完善信息前,不(No)能在(exist)專利業務辦理系統提交文件、接收通知書或者辦理其他(he)業務。
法人(people)、代理機構或其他(he)組織完善信息時(hour),應填寫法定代表人(people)姓名、證件号碼、 手機号碼等信息,并指定代表法人(people)、代理機構或其他(he)組織進行業務辦理的(of)自然人(people)爲(for)經辦人(people)。經辦人(people)應當是(yes)本單位員工,或者是(yes)其法定代表人(people)。法人(people)、代理機構賬戶可以(by)通過賬戶管理功能,解綁并重新綁定新的(of)自然人(people)爲(for)經辦人(people)。一(one)個(indivual)自然人(people)僅能被一(one)個(indivual)法人(people)/代理機構關聯成經辦人(people)。
04~
2023年1月26日起,可以(by)使用(use)微信、支付寶繳納專利費用(use)
日前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印發《關于(At)調整部分專利業務辦理方式的(of)通知》,爲(for)進一(one)步提高專利審查質量和(and)效率,爲(for)公衆提供高效便捷的(of)審查服務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決定對部分專利業務辦理方式和(and)審查規則作(do)出(out)調整,如下:
1. 關于(At)明确應當委托代理機構的(of)情形
2.關于(At)專利業務行政複議的(of)提交方式
3. 關于(At)PCT國(country)際申請進入中國(country)國(country)家階段時(hour)援引加入聲明的(of)提交方式
4. 關于(At)網上(superior)繳費方式
自2023年1月26日起,當事人(people)辦理網上(superior)繳費時(hour),可以(by)使用(use)銀行卡、微信、支付寶或者對公賬戶方式繳納費用(use),無需繳納手續費。
5. 關于(At)電子文件形式通知書和(and)決定的(of)印章自2023年1月26日起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對外發出(out)的(of)電子文件形式的(of)通知書和(and)決定帶有電子印章,不(No)再提供電子簽章服務。
05~
2023年度執行的(of)PCT申請國(country)際階段費用(use)的(of)人(people)民币标準!漲價約4%
根據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公布的(of)2023年度PCT申請國(country)際階段費用(use)的(of)人(people)民币标準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将按以(by)下标準收取PCT申請國(country)際階段費用(use)。
06~
2023年1月1日,《浙江省知識産權保護和(and)促進條例》施行
知識産權服務機構開展執業活動,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(and)執業規範,維護委托人(people)的(of)合法權益,無正當理由不(No)得低于(At)成本價格提供知識産權服務。
專利代理機構、專利代理師或者其他(he)機構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不(No)得代理、誘導、教唆、幫助他(he)人(people)或者與其合謀實施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爲(for)。
07~
2023年1月1日起,《湖南省知識産權保護和(and)促進條例》施行
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人(people)民政府知識産權主管部門應當強化知識産權質量導向,引導自然人(people)、法人(people)和(and)非法人(people)組織依法申請專利和(and)商标注冊,依法查處不(No)以(by)保護創新爲(for)目的(of)的(of)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爲(for)和(and)不(No)以(by)使用(use)爲(for)目的(of)的(of)惡意申請商标注冊。
知識産權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(people)存在(exist)前款規定的(of)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爲(for)、惡意申請商标注冊的(of),不(No)得接受其委托。
08~
2023年1月1日起,《甘肅省專利條例》施行
日前,甘肅人(people)大(big)網發布了(Got it)《甘肅省專利條例(修訂)》,《條例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規定:
第十二條 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人(people)民政府有關部門鼓勵将高價值發明專利的(of)數量和(and)應用(use)價值,作(do)爲(for)财政資金支持的(of)研究開發、技術改造、高新技術産業化等項目立項、核準、驗收及認定科技企業孵化器、高新技術企業的(of)重要(want)指标。第十五條 專利發明人(people)、設計人(people)獲得中國(country)專利獎和(and)甘肅專利獎的(of)專利,可以(by)作(do)爲(for)其申報相應系列(專業)職稱的(of)業績條件。
09~
2023年1月1日起,《廣東省版權條例》施行
《廣東省版權條例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(people)民代表大(big)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于(At)2022年9月29日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10~
2023年1月1日起,《重慶市反不(No)正當競争條例》施行
《重慶市反不(No)正當競争條例》已于(At)2022年9月28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(people)民代表大(big)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經營者在(exist)生(born)産經營活動中,應當遵循自願、平等、公平、誠信的(of)原則,遵守法律法規和(and)商業道德,不(No)得實施或者幫助他(he)人(people)實施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。
本條例所稱經營者,是(yes)指從事商品生(born)産、經營或者提供服務(以(by)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)的(of)自然人(people)、法人(people)和(and)非法人(people)組織。
11~
2023年1月1日起,《臨沂市專利導航項目管理辦法》施行
爲(for)深入實施知識産權戰略,引導企業積極探索構建高價值專利創造新模式,推動專利導航融入企業創新決策過程,依據《知識産權強國(country)建設綱要(want)(2021-2035年)》、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《關于(At)加強專利導航工作(do)的(of)通知》、《臨沂市“十四五”知識産權保護和(and)運用(use)規劃》、《臨沂市支持知識産權工作(do)十條措施》,結合臨沂市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按照《專利導航指南》(GB/T 39551.1-2020),專利導航包括區域規劃類、産業規劃類、企業經營類、研發活動類、人(people)才管理類五類。本辦法所稱市級專利導航項目是(yes)指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項目。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
12~
2023年1月1日起,馬德裏體系的(of)申請人(people)、所有人(people)和(and)代理必須提供電子郵箱地(land)址
爲(for)更好服務商标國(country)際注冊客戶,世界知識産權組織(WIPO)正加快推進馬德裏體系數字化轉型,包括确保國(country)際局與客戶之間進行可靠和(and)高效的(of)電子通信。爲(for)此,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希望馬德裏體系的(of)申請人(people)、所有人(people)和(and)代理均能提供電子郵箱地(land)址。根據WIPO官網相關信息 (https://www.wipo.int/edocs/madrdocs/en/2022/madrid_2022_19.pdf),從2023年1月1日起,這(this)将成爲(for)一(one)項強制性要(want)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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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1日啓用(use)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3文本
根據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的(of)要(want)求,尼斯聯盟各成員國(country)将于(At)2023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(use)《商标注冊用(use)商品和(and)服務國(country)際分類》(即尼斯分類)第十二版2023文本。申請日爲(for)2023年1月1日及以(by)後的(of)商标注冊申請,在(exist)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(hour)适用(use)尼斯分類新版本,申請日在(exist)此之前的(of)商标注冊申請适用(use)尼斯分類原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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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1日起,香港特區申請人(people)可在(exist)内地(land)申請發明專利優先審查!
日前,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發布了(Got it)《香港特區申請人(people)在(exist)内地(land)發明專利優先審查申請試點項目将于(At)2023年正式實施》一(one)文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、依據香港特區《公司條例》成立的(of)公司和(and)香港特區的(of)其他(he)法律實體或組織,可通過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辦處和(and)深圳代辦處提交相關申請材料,使符合相關條件的(of)發明專利申請可在(exist)内地(land)獲得優先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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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專局确定關于(At)單一(one)專利的(of)兩項過渡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
【2022年12月8日更新說明】統一(one)專利法院網站于(At)2022年12月5日發布的(of)最新公告顯示,《統一(one)專利法院協議》生(born)效時(hour)間從原定的(of)2023年4月1日推遲至2023年6月1日(鏈接:https://www.unified-patent-court.org/en/news/adjustment-timeline-start-sunrise-period-1-march-2023),即,單一(one)專利制度預計将從2023年6月1日才正式開始實施。不(No)過,根據歐專局于(At)2022年12月6日發布的(of)題爲(for)“Starting date of EPO transitional measures remains 1 January 2023”的(of)公告(鏈接https://www.epo.org/news-events/news/2022/20221206.html),本文所述兩項過渡辦法的(of)開始實施日期不(No)變,仍從2023年1月1日開始,但是(yes),其結束時(hour)間從原定的(of)2023年3月31日推遲至2023年5月31日。這(this)意味着,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到(arrive)2023年5月31日(預計的(of)單一(one)專利制度正式開始實施的(of)日期前一(one)天),滿足一(one)定條件的(of)歐洲發明專利申請人(people)如果希望獲得單一(one)專利保護,可以(by)向歐專局請求延遲下發授權決定通知書和(and)/或提前請求單一(one)效力。鑒此,我(I)們(them)根據上(superior)述最新情況修改了(Got it)原文部分内容,特别是(yes),兩項過渡辦法的(of)實施截止日期從2023年3月31日修改爲(for)2023年5月31日。
來(Come)源:知識産權進行時(hour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