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典案例

SOSO雜志狀告騰訊搜搜侵權

發布時(hour)間:2014年01月10日   發布人(people):鼎一集團   閱讀數:798 次

因不(No)滿騰訊公司将其已注冊的(of)“SOSO”商标作(do)爲(for)廣告進行宣傳,浙江杭州俊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(下稱俊毅文化傳播公司)将騰訊公司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公司停止在(exist)廣告經營中使用(use)“SOSO”字樣。13日,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(people)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,但并未當庭宣判。 

 

據了(Got it)解,俊毅文化傳播公司總經理李克于(At)2004年創辦杭州本土生(born)活咨詢DM雜志SOSO,并于(At)同年1115日向國(country)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提出(out)第4362576号“SOSO”商标的(of)注冊申請,後經核準使用(use)于(At)第35類廣告、郵購訂單式廣告、廣告宣傳版本的(of)出(out)版、電視廣告等服務上(superior)。 

 

騰訊公司于(At)200511月提出(out)第5030140号“SOSO”商标的(of)注冊申請。2006年騰訊公司推出(out)騰訊搜搜引擎。200912月騰訊公司獲得“SOSO”商标專用(use)權,核定使用(use)在(exist)第42類計算機編程等服務上(superior)。 

 

俊毅文化傳播公司指出(out),騰訊公司在(exist)廣告服務中均使用(use)“SOSO”商标作(do)爲(for)宣傳推廣用(use)途,并當庭出(out)具公證書證明騰訊公司“SOSO”商标存在(exist)第35類商标廣告類别侵權行爲(for)。

 

騰訊公司向記者表示,騰訊“SOSO”商标構圖、顔色和(and)注冊用(use)途和(and)對方皆不(No)相同。騰訊公司宣傳所做“SOSO”是(yes)指搜索引擎類推廣,且騰訊公司所用(use)的(of)主要(want)标志爲(for)“企鵝”形象,同原告注冊商标截然不(No)同,不(No)構成侵權。

 

針對該案,華東政法大(big)學教授黃武雙接受記者采訪時(hour)表示,保護自身注冊商标專用(use)權的(of)方式主要(want)有兩種:首先,就不(No)同類别注冊一(one)系列防禦性商标,防止競争對手在(exist)類似商品上(superior)注冊近似商标,造成自身品牌的(of)混淆或淡化;其次,取得注冊商标專用(use)權後,可通過行政訴訟、民事訴訟等手段,對侵犯自身商标權的(of)行爲(for)進行打擊。

 

目前,雙方都在(exist)等待判決結果。本報将對該案後續進展予以(by)關注。(白 鷗)

上(superior)一(one)條 :
下一(one)條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