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轉讓申請
業務概述
1.轉讓注冊商标的(of),轉讓人(people)和(and)受讓人(people)應當共同到(arrive)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辦理注冊商标的(of)轉讓手續。雙方均爲(for)申請人(people)。
2.因繼承、企業合并、兼并或改制等其他(he)事由發生(born)移轉的(of),接受該注冊商标專用(use)權的(of)當事人(people)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(arrive)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辦理注冊商标的(of)移轉手續。
3.依法院判決發生(born)商标專用(use)權移轉的(of),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。
适用(use)範圍
- 需辦理商标轉讓或移轉。
服務流程
交付材料
實施周期
約5個(indivual)月